一、大学章程的地位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最高纲领,是学校的根本大法。作为大学的“宪章”,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大学章程之于大学,如同宪法之于国家,一经核准,将成为学校一切行动的指南。
二、大学章程制定(修订)的意义
(一)是大学依法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民法》规定:法人的设立,必须提交章程等基本文件。因而,大学要具有法人资格,成为独立自主的民事主体,就必须有自己的章程。1995年,我国颁布的《教育法》明确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是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
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现代大学制度涉及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涉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现代大学制度的构架包括两个层面,即宏观层面(学校与外部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微观层面(学校内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而大学章程正是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载体,通过章程有效地反映学校与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外部关系和学校内部的关系。依法治校,核心就是依“宪”(大学章程)治校。所以2006年,教育部提出高校要将章程制定“作为学校加强现代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
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并严格依照章程治理,既是法律对每一所高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也是大学履行法定义务,实现学校依法治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必然要求。
(三)是大学文化、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
大学文化是大学人群体在对知识进行传承、整理、交流和创新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与大众文化或其他社会文化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文化系统。虽然不同大学有着其大学文化的不同特点,但是它们拥有基本的特点:大学文化是一种追求真理、追求理想和人生抱负、崇尚科学、严谨求是、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的文化。是一所学校师生共同遵循的文化生活样式。大学精神。是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约束大学行为的价值取向和规范体系,和体现这种价值取向和规范体系的独特气质。大学精神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是在长期的办学历史中,通过对自己办学理念、办学思想的凝练、倡导、实践和升华,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价值判断和理性诉求。大学精神一旦形成,就将为学校建设、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并发挥出强有力的价值导向、群体凝聚和社会辐射作用。正是有了既有共性又极富个性魅力的大学精神,才使大学经久不衰,青春常在。
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大学章程承载着大学的精神和文化,昭示着大学的使命。章程是大学的宣言,旗帜鲜明地向社会宣示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展示师生共享的价值和规范。通过章程,向社会树立美好的形象,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一所大学都应有自己独特的大学精神,这不仅是一笔财富,也是大学魅力之所在,更是大学持续发展的动力。贵州师范学院的章程,就弘扬了 “人一之,我十之;不甘落后奋勇争先,锲而不舍百折不挠,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拼精神、比实干、新观念、抢时间、勤学习、树正气、负责任、重细节”的“师院”精神和气质。彰显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院文化,即为人师表的文化追求。承载大学精神和文化。
(四)是大学治理理念、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治理结构是其本质和核心。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传统的大学治理模式与管理体制受到了挑战。为应对外部及自身的变化,高等教育必须改革,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既涉及到规范和理顺大学与政府、与社会等的外部关系,包括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也涉及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革,包括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第十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理事会决策、民主管理、依法办学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学校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办法,)而章程作为学校的“宪章”,是大学治理理念、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是调节学校内外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接受监督、进行自律的基本依据。通过大学章程,可以把经过各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大学治理的理念稳定和规范下来。这样一来,推进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便成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