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时间:202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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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履行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评估和基本制度、政策的研究及制定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学校发展战略及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报备工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及科研机构,组织、起草、论证、修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项规划和学院子规划,并对有关规划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
二、 组织起草、修订学校章程,并检查、执行。
三、 牵头推进国家、省委省政府、省厅部门部署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学校提出的综合性重大教育改革,协同配合学校重要工程、重要平台、重要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开展高等教育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研究。
五、 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